沾酒不摸方向盘,后果很严重

  • 时间:2016-01-28    已有1379人阅读

岁末年初,又到了各种聚会的高峰时间段,酒后驾车的情况也有所增加。数据显示,近年来,醉驾数量呈上升趋势,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定位为犯罪行为。那么都有哪些行为属于醉酒驾驶,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下面京东驾校给大介绍北京市第中人民法院审理的这些醉酒驾车类犯罪案例:

不算酒量算浓度

案例1:吴某是某企高管,平日应酬多,自诩酒量很大。某日吴某饮用半斤白酒后觉得继续开车丝毫没有影响,遂驾车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4.6毫克/100毫升,已达到醉酒标准。吴某终被认定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千元。

法官:有些司机认为自己酒量很大,斤的酒量喝个半斤八两的再开车也不会有问题。实际上大量饮酒后血液的酒精含量会跟着上升,酒量大的人即使感觉不到醉,也可能在测试后被认定为酒驾或醉驾。

 

不看形式看酒精

案例2:陈某于某日中午饮用了含有酒精成分为40%的舒筋活络液200毫升。当日23时许,陈某驾车时与道路中心的护栏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赶到现场后,以简易程序处理此次事故,并认定陈某负全责。次日0时52分,医务人员为陈某抽血检测,显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2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标准。陈某被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个月零六天,罚金人民币千元。

法官:危险驾驶入刑及查处酒驾的出发点毕竟是为了驾驶员与路人的安全,不论是否以饮酒形式,只要人体摄入酒精,终归会影响到驾驶安全,产生危险驾驶犯罪的法益侵害。

 

不论驱动论时速

案例3:林某醉酒驾驶电动车行至某村口路时被当场查获。经鉴定,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9.04毫克/100毫升;其驾驶的电动车也属于超标电动车。后林某被认定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根据《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电力驱动也属动力驱动的种。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的要求。现在市面上很多电动车都超过这个标准的,速度更是远远的超过了20公里/小时。所以说酒后驾驶这种“超标”电动车的,仍会被视为酒驾,样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醉酒驾车给自己和他人都会带来大的危害,作为司机应当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自觉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千万不要心存侥幸,拿别人和自己的命当儿戏。